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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7日 星期四

    关于改革的若干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周新城 《 光明日报 》( 2013年06月27日   10 版)

        第一,我国改革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提出,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落实十八大确立的改革开放重大部署。但从学术界的讨论情况看,我国的改革确实存在一个朝什么方向改的问题。从长远来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变化和改革可以有两种方向、两条道路,其结果是两种前途:一个是改革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步一步朝着共产主义方向走;一个是退回到资本主义去,像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那样。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这样两种方向的改革观的斗争一直存在。

        第二,决定改革方向的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我国的改革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但不可否认,改革也受到了各种错误思潮、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的干扰。深化改革必须排除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干扰,保证改革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

        第三,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讨论改革时,首先要把不改什么定下来,然后再讨论改什么。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必须坚持,这是不能改的。在政治领域,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等政体的基本制度;在经济领域,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运行机制;在文化领域,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这些基本制度,既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符合中国当前的具体国情,事实证明这些基本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此,应该有制度自信。

        第四,一切改革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必须把群众路线同顶层设计结合起来,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系统的、完整的改革方案。不能一面讲坚持基本制度,而在设计具体改革措施时却削弱以至破坏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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