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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7日 星期四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研究员 刘国光 《 光明日报 》( 2013年06月27日   10 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国经济改革指明了方向,就是要不断完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最近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对这一改革方向进行歪曲,其实质仍是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其核心思想有三:

        一是把我国现行的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经济。这完全是扭曲事实。据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测算,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如北师大《2010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市场化程度已达76.4%,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已达87.5%,产品市场化程度已达95.7%。这已远非“半市场”,而是市场化在国民经济中早已过了“大半”。至于国家的计划导向与宏观调控也绝非“半统制”,而是涵盖了经济运行必要的范围。所有这些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之义。

        二是有人说我国国有经济仍牢牢掌握国民经济“一切”制高点,近些年存在大规模“国进民退”。这个说法是不对的。2010年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27%∶73%,而2006年为37%∶63%。国有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1998年为28.2%,2011年为7.9%。由此可见,宏观上并不存在“国进民退”;微观上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但更多的是“国退民进”。

        三是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所产生的经济问题、社会矛盾的根源在于政府干预过多,收入两极分化主要是由于政府权力过大、贪腐太过严重造成的。这明显也是错误的。30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导致一些财富积累集中于少数人。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从所有制结构和财产制度、从强化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等方面入手,实现改善民生,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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