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王逸吟、殷泓)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更多报道见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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