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省委、省政府深切感到,没有人民群众的平安祥和,任何发展都没有意义。单靠党委、政府就治安抓治安,也不能满足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经过深入调研,我们确定了“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评价为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基本工作思路。
顺应民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问需于民,把群众的需求及时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变社会问题的末端发现处置为顺应民需源头治理,把握平安建设的主动权。
依靠民力,以共建共享为宗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变只靠政府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为群众广泛参与、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形成吉林平安人人有责、平安吉林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夯实平安建设的社会基础。
尊重民意,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考核评价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责任体系和评价体系,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促使各级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实现为民宗旨和公仆角色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