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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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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市经济: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经济形态

    张金花 王茂华 王 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6月26日   16 版)
    图为明代绘画《海内奇观·杭州北关夜市图》。它生动形象地描绘了明万历时期杭州武林门外灯火通明、通宵达旦、热闹非凡的夜市景象。

        日入为夜,买卖之所为市。夜市与“日市”相对,是指从黄昏到黎明时间段的商品劳务交易活动。秦汉以来的古代中国社会严格遵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规律,就城市商业和市场而言,市场是封闭性的,日市是其常态市场。但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夜间经营、夜间开业的夜市悄然出现,冲击乃至打破了小农经济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夜市经济作为基于时段性划分的经济形态,是城市及城市经济的衍生物,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殊经济形态。

        关于夜市的缘起,目前学界众说纷纭。究其原因,是由于研究者对“夜市”涵义的理解不一:有的理解为夜间经营,有的理解为夜间街市或集市,有的甚至以“夜市”一词出现的时间为据。由此形成了唐中晚期夜市论、宋代夜市论和汉代夜市论。夜市萌芽于汉代论,推翻了传统的夜市最早起源于唐中后期之说。学者倪根金据东汉桓谭《新论·离事第十一》(扶风邠亭部,言本太王所处,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中市,如不为期,则有重灾咎)及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考证,认定汉代已有夜市。《后汉书·孔奋传》中有“一日四合”(早市、大市、夕市、夜市)之说。清学者惠士奇《礼说》:“古者为市,一日三合,而河西姑臧,市日四合,扶风美阳,俗以夜市,则司市之法,不行于天下矣。”这个夜市似指固定市场中的夜市。除此之外,我们在汉代的各种典籍中,只发现夜晚有酒店经营的,如《史记·滑稽列传》写道:“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未发现有其他夜间商品交易及夜市形貌的具体史料记载。汉代的夜市,充其量只能算是带有一定民俗色彩或宗教意味的不完全形态的夜市,据其现存资料只能断为夜市的萌芽。

        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特别是到了中晚唐,坊市内外夜间经营逐渐增多,夜晚消费场所多为酒楼妓院,消费者多为官僚士大夫、仕子及行商。东都长安崇仁坊夜间的商业活动非常兴盛,“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与之比”。西都“洛阳风俗不禁街”。“千灯夜市喧”、“夜市桥边火”、“蛮声喧夜市”、“夜市卖菱藕”、“夜市连铜柱”——诗人们集中而明确的歌咏,也说明中晚唐的夜市已经大量出现,渐成规模,成为值得关注与赞叹的唐代社会生活风俗意象。

        而宋代夜市论则以坊墙的倒塌为据:城市市场成为完全开放的市场,地点开放、时间开放。夜市消费的多样性、集市性与平民性特征,表明宋代夜市的确更典型、更成熟,更接近于现代夜市。两宋时期夜市达到高度繁荣,以北宋东京、南宋临安为典型代表的大中型城市夜市形成规模经济。不仅有商圈夜市,还有流动夜市;不仅有饮食服务夜市、传统娱乐夜市,还有文化娱乐夜市、休闲旅游夜市。夜市已然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彰显出宋代城市化进程和商品经济前所未有的发达。

        经元代的低迷之后,明、清夜市再现繁盛。除传统夜市经营外,出现了主要用于商品集散的城外夜市,增加了更多的属于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清人宣鼎的《夜雨秋灯录·古泗州城》记载:泗州城“人物往来贸易若夜市”、“夜市三条人似蚁”。夜市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脉络前行,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种激活城市经济和生活的催化剂,演化成一种特殊的城市经济形态。

        夜市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渐进渐变的过程。它不仅与城市规模的扩张、城市功能的变更、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商业的繁荣、社会需求的增长与多元化关系密切,更与各个历史时期的城市管理之坊市制度和夜禁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程度及存废密切相关。当一个城市的市场突破原有的时空局限,变得愈来愈庞大且开放时,夜市便迅速增长起来,从点到面,从都城到地方城市,从商业大都市到地方小城镇。而正是受诸多因素的复杂影响,虽大趋势如此,但具体到每个朝代的不同城市、每个城市的不同时期,夜市发展则是千变万化的。以扬州为例,商业都会夜市通常最为繁盛。相传扬州夜市起于隋炀帝,炀帝于小市桥又名宵市桥“开夜市”。唐开元、天宝时期,扬州坊市松动,夜市已然繁盛。“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是最为典型的扬州夜市繁华景象。清人宗元鼎诗云:“丰乐名存酒库荒,隋家遗迹堡城旁。河桥尚忆繁华夜,小市春灯煮百羊。”寥寥几笔娓娓道来,以自隋而唐至宋的典型物象,隋时的城堡、唐时的“夜市千灯”、“煮百羊”、宋时的丰乐楼,唤起人们对昔日扬州繁华夜的向往,昔日之“繁”与眼前之“荒”形成对比,宛如一幅扬州夜市盛衰图。

        当夜间经营还只是个别活动时,我们称之为夜市现象,当夜市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实现常态化、规模化时,它就上升为城市经济的一种特殊形态——“夜市经济”了。从整个中国古代夜市发展看,夜市经济是商品经济与传统习俗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城市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经济文化消费活动,其娱乐性和休闲性不仅服务了城市居民,满足了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也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作者张金花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夜市经济研究”负责人、河北工业大学教授,王茂华为课题组成员、河北大学副研究员,王虹为课题组成员、河北工业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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