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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争 鸣

    古籍数字化的核心是文化内涵

    作者:马建农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25日 13版)

        近日,《光明日报》先后发表了程毅中先生《古籍数字化须以古籍整理为基础》和尹小林先生撰写的《古籍数字化应以技术为突破口——兼与程毅中先生商榷》的两篇文章,双方围绕着电子版《中国历代笔记》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商榷,并就古籍数字化问题分别阐述了不同的看法。其中,尹小林先生在其商榷文章中提出了“古籍数字化的核心是信息技术”的观点。笔者作为一个从事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

        我国古籍文献载体表现形式,从甲骨、青铜器、简帛到纸,从写刻、手抄到雕版印刷,科技的进步带动着典籍载体形式和复制手段的更新。进入纸本时代后,人们把原来写在简帛或其他载体上的文献誊写到纸上,在抄写过程中,笔、墨、纸的质量如何固然重要,但保证典籍内容的完整、准确才是最核心的要素;进入雕版印刷时代后,人们把原本抄写在纸上的文献刻写成版,印行传世,版、墨、纸的质量固然重要,但其最核心的要素依然是典籍内容的完整、准确。

        今天,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古籍数字化成为可能。应该看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电子数据化加工处理,古籍的内容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古籍数字化所面对的仍然是具体文献内容,古籍数字化工作仍属于古籍整理和古籍出版范畴。无论古籍数据库建设在技术上如何先进复杂,都不能以牺牲典籍文献的完整性、准确性为代价,更不能损害古籍的文化内涵。

        与纸质书籍相比,古籍数据库更易于检索文献和更正错误,这是数字化技术给我们带来的便利。但绝不能因其便利,就漠视古籍整理工作及其基本原则,甚至匆忙推出错误百出的古籍数据库。须知,古籍数据库的使用者,并非都是像程毅中先生这样的专家。对于更多的读者来说,他们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对古籍数据库的文本内容是否正确进行判断甄别,也做不到随时关注数据库的更新情况,更不应该让他们为所用的古籍是否完整准确操心担心。如果古籍数字化不将古籍整理及其基本整理原则作为前提与基础,保证古籍数字化的质量,势必造成程文所说的“谬种流传,劣本取代善本”的不堪状况。

        古籍整理出版有特殊的专业要求和很严格的规范标准,其工作难度大、专业要求高。同样,古籍数字化也是具有很高要求的专业工作,要求参与者要有严谨的治学精神、严肃的整理编辑态度和严格的规范标准。正如程文所说:“数字化的古籍应该是经过认真整理的古籍,需要运用目录、版本、校勘和文字、音韵、历史文献等各方面知识进行点校,成为现有最好或较好的版本。”古籍数字化的“核心”应该是古籍的文化内涵,基础应该是“古籍整理”。古籍整理的理论方法和方式原则,以及具体的古籍校勘、考证、训诂以及标点等操作规范,早已经过千百年来历代文献学家的研究和实践而被证明了,并在传承中国古籍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古籍数字化工作自应严格遵循,而无需“自定标准,在摸索中前进”。

        目前,我国古籍数字化工作的参与人员一般是由从事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和从事古籍整理专业人员两部分人组成,既熟悉数字技术又谙熟古籍整理、古籍编辑的复合型人才几乎没有,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操作上的磨合尚需时日。再加上时下浮躁之风的干扰,古籍数字化的产品出现一些问题也是在所难免。但出现问题,借助长期从事古籍整理、古籍出版专家的智慧,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多依靠专家的指导,虚心接受这些专家的批评和指正,不急于从客观上为古籍数字化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辩解,才能让我们的古籍数字化发展日渐成熟。这才是我们今天从事古籍数字化所应有的科学的态度,更是古籍数字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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