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是为“正衣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正衣冠”是党员严明纪律、正视矛盾、触及思想、端正行为的重要一环。
先有“照镜子”,才能“正衣冠”,前者是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升华,后者则是将这种认识付诸行动的过程。以历史为镜,知兴亡存废;以人民为镜,知人心向背;以党纪国法为镜,知是非功过。全体党员要常常照照这三面镜子,在价值上持守正道、在修养上坚持正派、在作风上弘扬正气。
“照镜子”需要人人自省,“正衣冠”则意味着人人自律。它是一种防微杜渐的警惕、小恶不为的审慎、严守纪律的敬畏、坚持党性的觉悟。严重的贪污腐败毕竟是个别情况,对大多数党员干部而言,“衣冠不正”往往是一种“打擦边球”的态度、服从“潜规则”的习惯:朋党比周、任人唯亲是“衣冠不正”,慵懒散奢、人浮于事是“衣冠不正”,不该管时滥用职权、该管时不谋其政是“衣冠不正”,大节上是非不分、小利上锱铢必较也是“衣冠不正”。
同样的道理,在更多的时候,“正衣冠”也并非表现为黑与白的激烈较量,而是从灰色地带的及时反省与拔足的警醒。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狠刹奢侈浪费之风是一种“正衣冠”,中纪委发起纪检监察系统的清卡行动也是一种“正衣冠”。在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体党员应把这样的精神内化为自觉、付之于行动,把外在约束变为自省、自警、自律。
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说到底还是取决于每个党员个体的党性。在人民群众眼中,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修养作风,都代表着党的整体风貌。因此,党员的“衣冠不正”绝非小事,它不但隐藏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容易被看做党纪松散、国法弛惰的表现。全体党员不仅应从个人成长角度,更应从党的建设与发展的高度看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深刻认识其长期性与重要性。
“正衣冠”自古就和“明得失”“知兴替”紧密相连。这3个字的象征意义非常明显,直观上是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的意思,深层则是端正价值观、坚守原则性、增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的内涵。唯有每个党员都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不足、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于思想和行动中,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不失去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永葆先进与纯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