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王昊魁18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公安部集中部署各地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迅速侦破了一批发生在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等地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已公诉待审判24人,已批准逮捕10人,刑事拘留48人。
据悉,今年年初,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了辽宁辽阳“幸福河”污染案、山东桓台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倾倒化工废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此外,公安机关前期侦办的广西“1·15”非法排放镉超标污染环境案、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山东郓城杨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山东滨州刚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等4起案件已侦查终结,涉案24人已移送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审理。
从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看,一些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部分正规的化工、矿产企业,直接违法排放有害物质;二是部分化工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将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废液及固体废物等,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无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非法倾倒;三是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在这些案件中,有的非法排污的化工、采矿等企业系当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税重点项目。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全力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工作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切实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行动联合查处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