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洋奶粉品牌已经超过100种,然而其中有近80%均是由中国商家变相贴牌‘生产’。”这是一位乳业专家对当前市场发出的感慨。
有这样两组数据:一组是调查数据,有80.4%的人对食品没有“安全感”;一组是检测数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我国食品检测合格率超过90%。面对这种对比,很多人不解。事实上,这看似矛盾的两个数据,恰恰反映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总体稳定,问题凸显。
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有其内在原因。首先是食品标准水平偏低,而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重复交叉甚至相互矛盾。“大头娃娃”事件被曝光之后,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发布的“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标准”竟有40多个,仅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就有5个。数据显示,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就已达80%,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而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仅为60%。
谈及乳制品安全,人们经常把问题归结为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以及从业者的见利忘义。但归根结底,一系列问题背后隐藏着当今社会的一大困境:金钱驱动和利益至上的扭曲价值观所导致的诚信危机。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很多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不惜践踏道德和诚信。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敲响了食品企业诚信缺失的警钟,随后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染色馒头、皮革奶、地沟油一次次拉大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信任的距离。同时,房地产、教育业、广告业的诚信口碑也在每况愈下。2011年,“郭美美事件”引起轩然大波,让人们再次强烈地对社会机构产生不信任感。
监管不力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有诚信问题。来自地方的一些基层监管部门人士曾向媒体爆料,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工资福利要靠罚款收费来实现,其结果可想而知:监管部门与违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已是“利益相关者”。
与之相伴,在长达104条的现行《食品安全法》中,追究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失职责任的条款只有寥寥几条,惩罚力度也仅限于行政性,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中很少有监管领域的责任人受到惩罚。不受惩罚的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事件中一次次表现出的“连夜突击检查”、表决心、作总结的精神,很容易被视为只是“权力的一种作秀”。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指出,中国社会总体信任程度的平均得分为59.7分,进入到“不信任”水平。专家对此提出,社会诚信已经到了警戒线……
要想挽回社会诚信,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等国都颁布了道德法典。在德国,诚信和个人发展息息相关,比如乘车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新加坡目前实施公务员公积金制度,如果公务员到正常离职或退休时未发生失信于宣誓承诺的行为,可获得一笔可观的公积金;如果在其任职期间诚信出了问题,公积金就必须上缴国库。
还要完善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推出有刚性约束力的诚信保障措施。其实,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在《食品安全法》中早有要求,但《食品安全法》在落实上却一直严重滞后,很多事前的监管机制不落实,演变成出了问题才去“救火”。现在建立信用档案,就是要在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各个环节加强检查、化验,实现有记录、可追溯,制止不安全食品进入市场。应当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一个企业依法经营,它就感觉不到政府、法律的存在;如果它违法经营了,政府和法律就无所不在。
诚信机制的建立,除了入法,还要采取市场机制。对食品药品类企业,尤其要采取一种市场的机制,运用市场评价分级的形式进行淘汰,使得它们不敢做有违诚信的行为。
信用度越高,经济运行就越顺畅;信用度越低,经济运行成本就越高,诚信空气稀薄的社会环境甚至会窒息经济发展的活力。近日,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一项调查表明,诚信成为“吃亏”的代名词,90.2%的人认为诚实守信在不同程度上会吃亏——这说明,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来说,诚信建设仍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想解决社会普遍存在的道德失范、诚信不足等问题,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是绕不过的“必修课”。这门课,非补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