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谁说了算?曾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有人主张作者说了算,有人主张专家说了算,或者鉴定机构说了算。不管谁说了算,都有一定道理,也都存在一定问题。
且不说以盈利为目的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的伪劣“鉴定家”及其“鉴定机构”,就说名副其实的鉴定家其知识与经验也是有限的;而艺术家及其家属鉴定,他们不可能对其一生中的每一件作品都保留着准确记忆。在这些鉴定方式都备受质疑后,艺术品鉴定应由证据说了算的观点,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我国的现行司法体系重证据,以往的艺术品鉴定却重经验,二者存在明显差异的后果是,司法鉴定体系不认可现行艺术品鉴定模式,艺术品鉴定行业却不能不认可现行司法办案体系。鉴于这一现实,艺术品鉴定体系应从“证据说了算”为转折点,逐步融入司法体系的科学鉴定大格局,让艺术品鉴定步入科学取证、科学论证的专业轨道。
任何艺术品都具有物质形态、艺术形态、意识形态三种存在方式。必须看到,现代复制技术可以让原作与复制品之间的视觉差异接近于零。在这样的科技背景下,仍然停留在艺术形态层面从时代风格、个人风格、艺术功力识别艺术品,就越来越感到不可靠。而现代科技可以让我们走入物质形态层面的微观世界,因为任何艺术品都会因其原料、品种、产地、时间以及生产工艺不同,而在微观外貌与内部物质成分方面产生差异。另一方面,不同时空的作品会有不同的材质特征,会呈现出不同的历史信息,检测并比对历代艺术品的物质成分及微观结构形态,既可断代,又可辨真伪。所以,艺术品鉴定的视野不可仅限于艺术形态层面的经验积累与应用,一定要拓展到艺术品物质形态层面的微观世界中,运用现代化技术对艺术品的微观形貌特征与内部物质成分进行检测、备案、比对,逐步构建艺术品科技检测识别系统,并在市场中广泛应用。
古往今来的艺术品缺少记录诞生与流传的科学备案系统,后人只能根据某些遗存信息与证据去考证。最令今天的艺术品鉴定者感到无奈的是,天天都有许多原创之作问世,天天又有许多仿品、赝品产生,真伪混杂,且层出不穷,这不仅凸显出艺术品鉴定方面的不足,也凸显出了艺术品管理上的不足。通过有效的设备和技术支撑,将艺术品检测数据进行备案锁定,包括锁定作者与作品,锁定收藏、交流、交易各环节中的经手人,锁定鉴定人与评估人,锁定交易情景,可以有效抵制书画赝品,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
艺术品科学备案认证工作不仅能解决艺术品市场管理的诸多问题,而且可以在艺术品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应及时地为在世的艺术品防伪备案,这将节省日后辨伪工作的诸多困难。(作者为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艺术品科研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