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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06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公众感知是环保标准重要组成

    作者:周 龙 《光明日报》( 2013年06月06日 07版)

        有污染的地方,公众就一定会有不满和期待。公众的不满是对生活环境的直观态度,这种态度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和积极应对。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日前公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有超过30%的河流和超过50%的地下水不达标;325个地级城市中,有59.1%的城市不符合新的空气质量标准,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不达标率更是达到76.1%。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给粗放的发展方式敲响警钟,也对环保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思前,食后,厉行节约”,但公众对于环境感受最直接的还是空气污染。也因此,环保部门提出“同呼吸、共奋斗”这一主题,直面PM2.5大气污染问题,也是顺应公众期待,彰显出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

     

        就在前不久,北京市环保局也发布了《2012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结果显示,去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86天——尽管雾霾锁城,环保部门公布的“蓝天”数却还能节节攀升。其实,这些年各地环保部门的“政绩”并不少,但为何字面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民众的感受却常有背离之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评判“政绩”的标准不一样。2012年,国家制定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采用PM2.5、臭氧为主的新评判方式。比较显示,2012年全国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根据旧版空气质量标准有91.4%的城市达标,而根据新的标准,达标城市的比例立即降为40.9%。可见,评价标准直接影响了对环境质量的评价,旧标准之下,大多数城市都是碧水蓝天、治理成效显著;而一旦按照新标准,就是雾霾弥漫,空气污染日趋严重。

     

        环保部门的标准可以有取舍,但公众对环境的直观感知却是固定的。以北京为例,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00多万辆,机动车排放在本地排放源中占比最高,已经超过了工业污染排放。这就导致了尽管环保部门在工业污染治理中“成效显著”,但“按下葫芦浮起瓢”,生活污染却又成为主要污染源,PM2.5也成为影响公众环境认知的主要因素。

     

        环境保护没有终点,也没有满分题,这是环保部门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有污染的地方,公众就一定会有不满和期待。公众的不满是对生活环境的直观态度,这种态度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重视和积极应对。但现实中,像“PM2.5”这样被刻意回避的东西还有很多,因此,环境保护本身在一定意义上成了公众环境感知与政府表现政绩的博弈。

     

        既然共同呼吸,就要共同奋斗。空气污染面前,无人能够幸免,这是推动环保部门加紧空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动力。我们期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规划尽快出台,通过出重拳强力治理大气污染,从而也将会倒逼产业结构加紧调整步伐,加快经济转型,最终推动整个社会向均衡发展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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