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邱玥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要求,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落实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