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7日发布的江珲高速、广州南二环高速、安毛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显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金额动辄数以亿计,其中普遍存在的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公开招投标是重大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具体规范。此次审计的5条高速公路都存在未依法公开招标问题,显示招投标制度在这些重要工程建设中被束之高阁。
5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什么没有依法公开招投标,拿到施工合同的企业都是哪些、与建设单位及其“领导”有没有“关系”等,人们都想知道。遗憾的是,或许是职能原因,此次审计报告没有披露这些问题。
还有,审计报告中说这些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也过于含糊。人们很想知道,那些原先未依法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曾经有法不依、拍板不搞公开招投标的“领导”承担了什么责任?要知道,这些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资金不是小数目,而是动辄上亿元!如此巨额资金被“暗箱操作”,都流向了哪里,哪些人得了利,显然不应该成为秘密。
近年来,人们时常听到“道路通车、厅长落马”,最典型的当数河南省十多年间4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人们惊诧,交通厅长怎么就成了“高危职业”;人们疑惑,像高速公路这样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咋就这么难?
此次审计署的审计结果表明,一些重大工程仍然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招投标制度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根本得不到落实。如何细化监督检查,防止不招标或假招标等突出问题,预防腐败发生,是有关方面一项紧迫任务。
(新华社长春5月28日电 记者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