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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9日 星期三

    北京什刹海地区改造引发社会争议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29日   07 版)
    压题照片:北京什刹海前海北沿的会贤堂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现已沦为大杂院。本报记者 宫苏艺摄

        北京市日前宣布,将投资83亿元对什刹海地区进行改造。此举引发社会争议。改造工作能否做到信息公开?如何保障公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改造如何避免过度商业化?保护规划如何有效落实?

        北京什刹海地区改造项目近日引起了社会的争议。2002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其中明确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原则,即保护街区整体风貌;保护街区历史真实性,保护历史遗存和原貌;采取“微循环式”的改造模式;保护工作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

        据北京市西城区新闻办公室称,什刹海地区保护示范项目将投资83亿元,通过基础改造、人口疏解、院落修缮、环境治理、产业调整等措施,实现历史风貌和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什刹海地区早在1990年已被划入北京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表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街区承载着城市的记忆,是城市的文化标志,相关的改造工作应该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实施,政府部门应该将相关的信息公开,并邀请有关专家和居民代表进行论证。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金汕认为,北京市每年投入文保经费高达10亿元,在全国名列前茅,什刹海地区改造项目又斥资83亿元,因而更应该保障公众和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改造项目,一旦引入房地产开发机制,难免使规划让位于商业化开发。一再突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案例,已是屡见不鲜。已经划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南池子地区曾在2002年经历过大规模改造,并建造了一片仿古商业住宅,当时有多位院士和文保专家对南池子地区改造提出质疑,指出该项目并未保护历史真实性和历史原貌,改造模式也并未采取“微循环式”,违背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若是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区都效仿这一做法,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北京市政协特邀委员、《城记》和《拾年》的作者王军表示,历史街区的变迁,需要时间与文化的积淀,只能采取有机更新的机制,才能有效地保护和恢复历史街区风貌。周孝正指出,北京旧城区仅占全市面积的5%,但已集中了城市总量50%的交通和商业,城市中心区的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环境质量也每况愈下,土地过度开发与利用的恶果日益显现,当务之急,除了疏解人口,同时应分解城市功能,只要以旧城区改造为发展目标,历史文化保护区就不可避免地遭受破坏。

        对于如何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并落实其规划的问题,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谢辰生认为,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街区,成为了特有的文化资源和人文遗产,形成了古都的整体环境,当前应该切实保护好已经规划并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历史建筑。

        金汕指出,人们不应该遗忘当年拆毁北京城墙的惨痛历史教训,近年来大量地拆毁胡同、四合院及历史街区,是在重蹈覆辙,重犯当年的错误。

        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改造的争论,势必将增强市民的文保意识,政府部门和决策者只有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表达,才能作出理性的判断和抉择。(本报记者 王燕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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