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网络谣言等现象屡禁不绝,严重损害了公民正当权益,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反响强烈。目前有关部门正采取措施,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本报今起推出“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谣言系列报道”,曝光典型案例,揭示犯罪链条,反映打击成果,以震慑犯罪,警示社会。敬请关注。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这是很多人在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之后,脱口而出的愤怒话语。买房、收藏、理财、官司……五花八门的骚扰电话让人不胜其烦。实际上,这只是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一个缩影。
去年2月、12月,今年2月,公安部三次组织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确实该严厉打击!社会秩序平安,人民信息安全是重要之本!”网友“轻舞飞扬F”在微博中写道。
重点打击泄露信息源头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冒充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骗取客户资金案。经查,4名嫌疑人在购买该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后,以该公司员工身份电话联系投保客户,谎称公司周年庆典要向客户派发红利,引导客户转账以骗取资金。公安机关顺藤摸瓜,锁定出售该保险公司客户信息的嫌疑人身份,今年3月,将曾就职于该保险公司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其间,全国30个省市区的2000余名客户被骗,相关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呈金字塔型。”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指挥长刘安成介绍,“塔尖是源头犯罪,一些部门与行业从业人员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塔中是‘中间商’,其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塔底是各类犯罪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公民个人信息一经流出,中间被倒卖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不足为奇。”刘安成局长介绍,没有源头,就形成不了买卖信息的利益链条。所以,公安机关一直将挖源头作为专案打击的重中之重。
刘安成说,经过三次打击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115名,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382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50亿条,打掉犯罪团伙985个,破获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电信诈骗、非法调查等犯罪案件上万起。
斩断“中间商”链条
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加之有源头,自然会有“中间商”趁机牟利,从源头获取信息,转手卖给市场。因此,必须从中斩断犯罪利益链条。谈及此,公安部刑侦局政委、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副指挥长杨东表示,三次专案行动共打掉利用网络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中间商”500多个。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网名为“小妍淡淡点”“诚信到永远”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通过互联网,分别以宾馆住宿信息60元—150元、手机定位每次10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交易额达18万余元,并将信息向第三方加价出售,非法获利4.5万余元。周某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判刑。
自2009年9月,犯罪嫌疑人黄某,通过互联网代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其以低价从网上购得公民个人车辆、银行记录等信息后,再以高价出售,从中赚取差价,非法所得共计28万余元。现黄某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刘安成局长介绍,“中间商”在向各地批发、零售信息的同时,相互不断买入新的信息,掌握海量数据,构成兜售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有的提供个人乘坐航班信息,有的提供全国工商档案查询,有的专门提供各银行账户信息,犯罪网络庞大。
高压严打下游犯罪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多种下游犯罪的源头,易滋生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与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合流,滋扰民众,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十分严重。
今年3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简某报案,当日12时许,其舅舅林某在上海虹桥机场遭他人限制人身自由,并被索要300万元。接报后,警方即开展侦查,于3月4日上午将被非法拘禁的林某解救,并抓获5名涉案人员。
经查,被害人林某与朋友王某有债务纠纷,王某便委托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讨债,并承诺将讨回钱款的30%作为报酬。为此,犯罪嫌疑人仝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林某证件号码及航班订票信息,纠集讨债人员将林某截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间断组织打击行动,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本报记者 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