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表彰先进,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决定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名义,对全国先进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