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您现在排队,住上至少还得要七八年。”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蒋大妈今年70岁,因为腿脚不方便、儿女工作繁忙无暇照顾,便想到了去养老院,但工作人员的答复,让她倍感失落。
“这个养老院离我家不远,硬件设施不错,还有专业的护理,也方便子女探望。就算一个月多交点钱,我也愿意。但没想到要等这么长时间!”蒋大妈感慨道。
蒋大妈的遭遇反映的正是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状。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4万多个,养老床位365万张。但平均下来,每50个老人拥有不到一张床。
总量不足导致“一床难求”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大部分老人都愿意居家养老,与儿孙共享天伦之乐。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养老观念也在逐渐转变。不少思想开明、衣食无忧的老人希望入住设施齐全的养老院安度晚年。
因儿女出国、老伴去世,87岁的高老伯住进了广州市红升侨颐养老院。“我有骨质增生,住在家里每天上下楼很辛苦,没人做饭、聊天,一个人感觉很孤独。在养老院一日三餐有人管,还有人陪我下棋、打牌,日子比以前开心多了。”高老伯说。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张晓峰说,在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接收“三无”老人、“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充分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但与现实需求形成强烈对比的却是,多数养老院床位紧张,公办养老院更是“一床难求”。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赵女士已过古稀之年,几年前唯一的女儿去世。老两口想找一家养老院养老。可一打听,入住区里的公办养老机构少则等两三年,多则要七八年。
广州市老人院是唯一市属的公办养老院,现有的1200张床位基本都已住满。“如果我们老人院不是在郊区,排队的恐怕更多。”老人院党委书记薛上健说。
据民政部统计,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仅为19.7张,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0‰—30‰的水平。
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我国未来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建设目标,目前仍欠缺900多万张养老床位。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郑梓桢说,当前养老院入院难的根源在于养老院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并且受交通、医疗、服务、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解决“一床难求”的矛盾不仅意味着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质的提升。
“难求”背后暗藏潜规则
床位总量少,是养老院“一床难求”的客观原因,但不够公开透明的排队制度,从某种程度上也加剧了“入院难”现象。
本文开头提到的蒋大妈,因不愿等那么长的时间,后来托熟人找关系,最终入住了一家郊区的公办养老院。而实际上,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原本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公办养老院,渐渐成为“特权”老人争相享用的“蛋糕”。找关系、打招呼“插队”入住“火爆”的公办养老院,已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在床位紧俏、有300多人排队等位的上海市第一福利院,86岁的朱大爷就坦言,自己能住进来多亏3年前女婿找了关系。“要不哪能这么快住进来,排队不知要排到猴年马月!”
然而,在“特权”老人如愿入住的背后,一些真正需要入住公办院的困难老人反被拒之门外。为给90岁高龄、患老年痴呆症的父亲找到一个公办养老床位,广州市民李女士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城区,得到的答案却是:无论市属、区属都要排队。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花3万元的赞助费,把父亲送进一家民办养老院。“就算我们能等,父亲的身体也等不了啊。”李女士说。
据了解,公办养老院接收自费老人的收费标准普遍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左右,而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每月至少要三四千元。
此外,部分公办养老院由于承担行业示范作用,建筑设施存在高端化倾向,也成为吸引“特权”老人的因素之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公办养老院更应发挥“托底”作用,不能沦为政府部门追求政绩的“面子工程”,忽视了社会群体基本的养老需求。
多元养老模式解决“入院难”
“入院难”的现实已经引起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在北京,平价的公立养老院正在加快建设中,以保障低收入及不能自理老人的养老需求。
与此同时,北京也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床8000元至16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预计将带动社会投资约9亿元,增加养老床5228张。
寿山福海养老院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于2008年建成,设置床位592张,为生活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颐养、照料、医疗、护理等优质服务,2012年8月被评为北京市首批社会办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正是由于环境舒适、设施完备、服务完善,寿山福海养老院一开业,500多张床位就被一“抢”而空。现在排队等床位的老人也有近百人之多。
“养老是一门科学,不能粗放管理。”曾任职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傅旻认为,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民办养老事业发展缓慢。在大力发展公办养老机构的同时,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
2012年12月底通过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对倡导多元养老模式进行了确认,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到2015年,北京市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计划达到12万张,即在2012年养老机构床位近9万张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
“除了机构养老,更多的老人需要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宋晓斌说,按照北京市制定的“9064”的养老思路,90%以上的老人将在家庭及社区周边度过晚年。针对这部分人群,石景山区建设了135家社区养老日托所,可以承担社区老人用餐、护理的基本需求,大大减轻居民负担。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令我们备受鼓舞。”宋晓斌说,今后将继续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控制”的思路,多途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有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本报记者 殷 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