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本报曾连续刊发《不能放任“国际班”“去中国化”》、《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有所作为》系列报道,关注“国际班”乱象。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获悉,随着一份指导文件的出台实施,对普通高中开设“国际班”的课程设置、项目管理、课程收费等方面制定了具体限定——
本报上海5月12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 通讯员焦苇)越来越多的普通高中为满足学生出国留学需求开设国际课程班,但由于缺乏政府引导、统筹、规范而导致乱象丛生。怎样的课程体系才更具有全球竞争力?如何取其长补己短,借此深化上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上海市教委日前出台指导文件规范普通高中试点开设国际课程。这份酝酿已久的文件是上海整体设计普通高中改革与发展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有序规范推进国际课程的试点,着眼未来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的改革开放。
记者了解到,上海各区县和学校开设的国际课程种类约18种,在读学生超过6000名,有15个区县的33所学校开设了国际课程。根据此次出台的规范,上海明确普通高中开展试点国际课程有两种模式:一是选择部分国际课程科目在拓展型、研究型课程中试用;二是开展中外融合课程试点。试点学校的课程方案、计划及其教材须经审查,同时学生必须学习国家课程中的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选择第一种模式的学校以在校生参加试点,不得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选择第二种模式的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也不得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民办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办学经费按照成本由物价部门核定后向学生收取。
针对当前不少“国际班”存在的“去中国化”倾向,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倪闵景告诉记者,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高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中阶段是人一生发展的关键时期,课程承载着重要的育人使命。课程设置权是教育主权的核心体现,任何放弃本土课程,照搬国际课程的做法对学生终身发展不利,更不利于学生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知识结构的全面发展,同时,这也是无视教育主权的行为,会带来文化认同、课程结构的一系列风险。因此,设置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本土课程是普通高中开展国际课程试点的底线。
不少地方出现“学校只管租场地,中介机构乱唱戏”的现象,对此,上海强调,各试点学校是国际课程项目的管理主体,必须直接承担国际课程教育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学校不得以出租、出借校舍或以提供冠名、收取管理费等方式与其他社会机构开展国际课程合作。承担国际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境外教师须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规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学籍管理和学历颁发,建立普通高中国际课程试点学校年检制度与退出机制,对试点项目的学校实行年检制度。如发现严重问题的,将停止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将退出试点并在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试点。
对于公众关心的国际课程收费问题,上海明确要求,普通公办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班,不得另行收费。“普通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应有不同定位,公办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的定位主要是借鉴国际课程深化课程改革,民办高中可以更多地考虑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目前本市一些公办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班,招收计划外学生,且实行高收费,且规模越来越大,已经产生了一些隐患。”倪闵景认为,公办高中开设国际课程班,不额外收费,公办高中就不可能从开设国际课程班里赢利,相反要追加投入,从而促使开设国际课程班的学校,真正从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开放、深化课程改革的角度去实践探索。
“国际课程最本质的东西,一是帮助我们的学生更好地面向世界,培养全球意识和竞争力;二是帮助我们学校在世界课程的体系中研究规律找准自身的定位,中西融合,增强普通高中课程的现代性、丰富性、多样性,使本土课程提高质量、更贴近学生发展需要。只有学校亲自去实践体验,才会真正了解和掌握不同国际课程的精华,并为我所用。”倪闵景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