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开通未成年人案件“绿色保护通道”,对未成年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的民事、行政诉讼,经济确有困难的,对诉讼费用实行缓、减、免。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理,做到“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用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方式方法,如开设“假日法庭”,方便参加诉讼;采用“圆桌审判”、降低心理压力和开展“心理救助”。该院还积极与县团委、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沟通,聘任社会调查员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张健 张洎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