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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10日 星期五

    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 ⑦

    虚假违法中医药宣传呈现新特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10日   05 版)

        本报北京5月9日电(记者田雅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天在京召开“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该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在会上指出,当前虚假违法中医药宣传呈现出新特点,例如通过新闻报道或者讲座、论坛等形式发布,不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使消费者更易“中招”,还能绕过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监管。

        麻颖介绍说,当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主要有八个特征。一是机构显赫,专家权威。二是强调专治、擅治,特别是专门针对一些难治病、老年病等。三是夸大疗效,并作出承诺保证,例如几天见效,无效退款等。四是宣传词汇绝对。五是对某种技术进行夸大,技术领先、方法独特等都是惯用招数。六是冒用正规医疗机构的名称,对绝对禁止的内容进行宣传。七是假借患者之名,对莫须有的疗效进行赞美、佐证。八是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此外,麻颖认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太小,不良商家违法成本低、经济利益高,是造成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的一大重要原因。很多法律法规还是上世纪出台的,与现在的情况差距较大,所以,多数处罚也只能伤及其皮毛而不能动其筋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炼认为,之所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喜欢打着中医药的旗号,主要是因为我国公众对中医药有着深厚的感情。这种利用公众信任谋取不当利益的事件,不仅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还对中医药的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专职监测人员,对全国部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上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截至2012年底,监测共发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近万条次。在多部门的配合下,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处罚医疗机构534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82家,吊销143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取缔13家。

        “2013年第一季度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信息738条次,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王炼强调,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中医医疗广告省级监测网络,同时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公告制度,以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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