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02日 星期四

    秦皇岛:领导干部调动“五不准”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02日   03 版)

        本报讯(记者耿建扩 通讯员李永利、杨一萍)河北省秦皇岛市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换届后领导干部在工作调动过程中要做到“五不准”。

        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不准相互宴请接风送行。有关单位和干部不得借机以祝贺为由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赠送礼品或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干部到岗就任由组织部门安排接送,原任单位和新任单位一律不得接送。二是不准插手原单位人事安排。干部到岗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新录用工作人员;到岗后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不准随工作调动带走原单位公共财产。干部调动一律不得带走原单位公务用车,所需公务用车原则上由新任职单位在现有车辆中调剂解决;其他办公设备等公共物品,要认真做好交接移交,真正做到“人走账清”“人走物留”。四是不准突击花钱,挥霍公款。严禁以任何形式突击花钱,滥发福利、补贴和实物,以及违规购置设备;严禁私分、隐匿、转移单位的公共财产;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投标;不得到基层和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五是不准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新任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要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整解决。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