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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中央财政下拨禽流感等监测补助资金3亿元

    《 光明日报 》( 2013年04月25日   06 版)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杨亮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强包括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内的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支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拨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项目补助资金3029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H7N9禽流感、流感样病例、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等工作。

        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强调,要切实做好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的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对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治,绝不允许因救治费用不落实,出现拒绝、推诿或延迟救治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疫情监测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对经上述医保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以及尚未参加上述保险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支付能力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患者在参保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实行即时结算;对因转外就医或异地就医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要缩短结算周期,减轻参保人员垫支负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在治疗终结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向医疗机构拨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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