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3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生计生委2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2013年重点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将全面推开。
对于如何激励乡村医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意见要求各地要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挂钩,
意见指出,乡村医生在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当全面掌握签约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农村居民进行相应的预防保健。
意见要求,试点地区要建立签约乡村医生考核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原则上,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对服务量不足、签约对象满意度低、发生医疗差错的乡村医生,要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