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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24日 星期三

    道德城市中的归属感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葛晨虹 《 光明日报 》( 2013年04月24日   13 版)
    葛晨虹。本报记者蒋新军摄

        城市理论家芒福德说:将一个城市和一座乡村区别开来的,不是它的范围和规模,不是它的人口数量,而是它的城市精神和城市文化。一个有文化和精神的城市,应该充满道德关爱和人文归属,城市归属感应当是道德城市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有归属感的社会本质需要,如果生活环境不能提供足够的社会群体容纳他的归属需求,人就会产生孤独、无助、焦虑甚至无意义感。在无所归依的心态感觉上,就很难让人有安全感、幸福感和道德追求。传统文化讲究“安身立命”,人与他人或一定群体建立了关系,人的身心才会因有归属感而心有所定。如此城市道德建设也才会有一个积极呼应的心态基础。

        城市居住方式和交往方式都完全有别于乡村的“熟人社会”环境,城市生活的“陌生化”,会使一些人的孤独和不适感相随而生,同时产生的可能还有“身份焦虑”和“自由的焦虑”。所以,道德城市的建设,有诸多方面的工作任务,但城市归属感建设必须提上日程。

        城市归属感可注重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即家庭归属感建设,社区、单位组织的归属功能建设,社会组织的归属性质发挥等交织构建。在今天现代市场充满竞争、商业氛围浓重的城市生活中,各类社会组织尤其应更多承担起亲情落地和满足归属需求的功能。通过各种社会组织,使“陌生人”变成“熟人”,从中获得关爱和帮助,感受社会“共同体”的依赖和温暖,找到自己的社会归属感和精神家园所在,同时也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及其活动,实现个体的社会价值感和人生意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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