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市场竞争中的初始分配收入是有效率的,而收入再分配则是对有效市场的破坏。但实际上,纯粹市场机制往往会抑制效率:一方面,由于个体的有限理性和有限认识,以及自然利益冲突,一些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变和博弈领域很难实现最大化的合作租金;另一方面,由于路径依赖效应以及马太效应,一些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情形实际上也无法有效推进。相反,通过引入收入再分配机制,这两种情形中的行为都可以得到更好的协调与合作,从而也更有效率。显然,这就从社会效率的角度为收入再分配提供了理论基础,而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目的也在于,促进得益更为均等的帕累托改进和增进个体间进行合作最大化的机会。因此,收入再分配不仅仅属于道德范畴,而且具有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意义。
朱富强,《学术月刊》201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