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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二

    国家统计局回应数据差异:城镇化率为何是52.57%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16日 10版)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张翼)中国的城镇化率,国家统计局去年通报发布的数据是52.57%,而不久前有专家指出应该是35%左右。到底哪个数据更靠谱,数据差异又是因何而生?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盛来运今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差异是由于指标定义口径和数据来源不一样造成的。

        盛来运表示,专家所说的目前35%左右的城镇化率很可能是依据公安部门的户籍资料计算的城镇化水平。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的非农户口的人口与全国人口的比例恰恰也就在35%左右。国家统计局去年通报发布的城镇化率是52.57%,口径是常住人口,即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所谓常住人口就是在城里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群,包括一次性居住6个月,或者是一年之内居住过6个月以上,这都被统计为常住人口。盛来运说,统计局使用的概念和口径是和国际上其他国家一致的。统计局和专家的两个数据之所以有差距主要是指标的定义口径和数据来源不一样,这是很正常的。

        盛来运认为,造成这两种数据口径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以前农村人口是农业人口,在城里居住的人口就是城镇人口。但随着改革开放,随着劳动力流动转移加快,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以后,在城里打工置业,虽然生产生活在城市,但是户口并没有变过来,所以才有这样一种数据的差异。

        盛来运说,目前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有1.66亿人,他们中大多数还是农业户口,没有获得城镇户口。这两个数据也说明,要进一步提高中国城镇化的质量,尤其要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政府提出中国要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不仅仅是人口的城镇化、户口的城镇化,也不仅仅是城镇面积的扩张,关键还是有产业和就业支撑的城镇化,是数量和质量统一的城镇化。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加大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更全面地反映城镇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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