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个电灯泡是爱迪生发明的吗?如果在央视《开心辞典》或《非常6+1》的栏目中遇到这个问题,你肯定会回答,是!从小我们就被教科书上的一个发明故事所感动——爱迪生实验失败上万次仍坚持不懈。然而,历史却告诉我们,科学发明,大多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电灯泡的发明不只爱迪生一个人的功劳。
现代电灯泡这项发明有三大核心:通电发光的灯丝;其次是真空或低压惰性气体防止灯丝高温氧化;第三是长时间发光。
翻阅电灯的发明史,有一个人不可不提: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约瑟夫·威尔森·斯旺。1860年,斯旺比爱迪生早20年制成了一个碳丝电灯。遗憾的是,他未能获得使碳丝保持长时间工作的良好真空环境。直到1878年,英国的真空技术发展到合乎需要的程度,他才发明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并且获得英国专利。斯旺自己的屋子是英国用电照明的第一所私人住宅。
而爱迪生对灯泡的研究始于1875年。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他们没有足够财力继续完善这项发明,于1875年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爱迪生购下专利后,尝试改良使用的灯丝,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1879年10月21日,1根直径为0.025厘米、碳化了的棉线作灯丝,亮了45个小时。1880年,爱迪生才制造出能连续亮上1200个小时的毛竹丝灯。
因为斯旺和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时间差不多,历史上他们为争夺电灯的发明权还打起了官司。在英国,斯旺控告爱迪生侵犯专利,后来他们在法庭之外解决了争议,于1883年在英国建立一家联合公司。但后来,斯旺把他的权益及专利都卖给了爱迪生。
而在美国,1854年,亨利·戈培尔同样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维持了400小时,他的发明在今天看来,才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遗憾的是,他并没及时申请专利。即便如此,美国专利局曾判爱迪生碳丝白炽灯的发明有前科,属无效。经过多年的官司,爱迪生也只取得碳丝白炽灯的专利权。
由此看出,爱迪生的最大发现,是用毛竹丝代替碳做了灯丝。此后,爱迪生发明了高功率的发电机,绝缘电线,分流电路等,对电灯的推广和应用作了巨大贡献,使普通老百姓也能用得起电灯,因此人们才普遍把爱迪生认作是电灯的发明人。
上述史实告诉我们,技术成熟是科学发明的必要条件,如真空技术的发展为电灯提供了基础;再次,真正伟大的发明,应该是能够走入寻常百姓家的。另外,专利保护对发明创新必不可少。既如此,我们教科书上的科普故事,应该给学生真实完整的呈现,而不能为了教育目的而掐头去尾,甚至忽略或伪造事实,放大主观努力的效果,这种科普本身就是不科学的。类似的例子,还有爱因斯坦那句被“断章取义”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