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项重大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是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思路、功能定位、体系结构、基本制度、保障机制等关键问题所作的全面梳理、全新设计、全盘安排。这项工作的难度很大,它要受到经济社会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明显制约,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双向影响,教育内部和教育外部的双重作用。它超越了人们通常理解的教育概念和教育范畴,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两者关系基础上,还要回答来自雇主、行业以及国家等方面的复杂要求,建立起多个利益相关方的表达或参与机制。
职业教育政策不仅涉及教育领域政策,还涉及到就业政策、人才评价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财税制度等,如果相关制度不匹配,职业教育的社会效益就不能有效发挥。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人们在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讨论中,常常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读,甚至在一些基本概念、基本问题上也难以形成共识,严重阻碍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进程。有几个事关顶层设计的重要问题,有必要提出来加以讨论。
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这个“服务”具体指什么呢?如果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不能明确职业教育的“服务”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服务”有什么本质区别。职业教育的“服务”既不是广义上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也不是抽象的“为人的发展服务”,而是明确地指向来自职业的客观要求和人们的具体劳动需求,两者并称为“职业需求”。职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因此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制度也是完善现代社会分工体系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是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职业教育要服务于社会分工的需要。
职业教育是从职业出发的教育,职业分类、职业规范、职业要求以及职业发展变迁对职业教育的目标、性质、内容和方法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职业教育概念中的“教育”是共性特征,“职业”是个性特征,职业需求产生了职业教育。过去我们将职业教育归于高中阶段教育的一种类型、高等教育的一个层次,建立了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制度和相应的职业学校制度,这实际上是按照“教育共性”来认识职业教育、安排职业教育制度。如果从已有的教育经验、教育定式、教育思维认识职业教育,容易忽视职业教育的个性特征,容易违背职业教育规律、脱离客观实际。
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什么?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是不是促进就业就是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恐怕还不能理解得这么简单。把“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形象描述加以抽象地概括,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就是“使人与职业相结合”。在文明社会,职业与人生的意义相关联,职业选择往往是人们一生抱负的展现。每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担任一定的职业角色,凭借其所从事的职业来获取生活资料和社会地位,去感受和审视整个社会文化生活,才能获得人生价值、实现全面发展。但是,人与职业并不能天然地结合在一起,而职业教育就是在发挥这一作用。从学校学生成为可以胜任工作要求的职业人,是现在职业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人们为了适应职业变迁而接受的教育或培训也是一种常见的职业教育,用来帮助人们终身职业发展;还有众多的渠道为社会失业者提供职业教育或培训,帮助他们进入职场。
使人与职业相结合的教育虽然也包括人与知识、人与技术、人与技能结合的教育内容,但这些内容不是以独立学科形式而在,它们均指向人与职业的结合。人与职业的结合高于人与知识、人与技术、人与技能的结合,故而职业教育必然高于学科教育、技术教育、技能教育的层次和范畴。人与职业的结合是一个自然人变成社会人的必经阶段,是人类自我解放、自我完善、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形成社会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应该也是教育追求的终极目标。职业教育的诞生是一个革命性事件,它以其他类教育为基础、以职业为目标,教育成果是职业人,而在职业人的身上承载的是人生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职业教育是为哪些人服务的?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这是一个毫无疑义的命题。因为人人都有对于职业的要求,那么社会就应该向每一个有这样要求的人提供帮助,而实现这种帮助需要建立一种社会机制,那就是发展职业教育。《世界人权宣言》提出“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实质上是在强调国家应当不断创造条件去满足人们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实现职业理想。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是把具有不同教育基础、既往经验和能力的人变成具有职业胜任能力的人的教育活动,面对的是复杂人群和多样化学习需求,服务对象不仅是学龄人口,还包括具有不同学习基础的成年人。
每个人一生中都要面临不止一次的职业选择、职业变迁,不论“蓝领”、“白领”,不论地位高低,都需要职业教育的帮助,只不过内容、程度、方式不同而已。社会职业的广泛性决定了职业教育人才类型的广泛性,不能狭隘地认为职业教育是培养低端劳动者的低层次教育,也不是面向贫困人群或者欠发达地区的扶贫济困教育,也不限于培养技能型、技术技能型等少数人才类型。即使是高级管理者、科学家、工程师也不能游离于职业生活之外,也会面临职业流动或职业变迁的挑战。我国花费了大量资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名目较多、数量庞大的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这些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内容都是以提高职业胜任能力为目标,以职业为指向的,应该规范地归类于职业教育。但由于条块多头管理,热衷自成一体,使得职业教育资源分散、公共财政投入厚此薄彼,不利于国家整体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因此,真正把“面向人人”的教育理念变为现实,需要改革教育观念、体制和制度。如果局限于健全完善职业学校教育体系,或者只针对一部分社会分工的需要,那么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只能是以偏概全的概念游戏,没有多大意义。
职业教育活动有哪些实施主体?
“职业教育是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实质上是强调了教育内涵的包容性和教育实施体制的广泛性。从内涵看,现代职业教育包含了所有具有明确职业指向的教育或培训,而不在于时间长短、形式何样、场所何处。“教育”和“培训”两个词语与职业种类、等级和地位无关。“培训”通常是对复杂教育要求和过程的适当简化,同样有教育目标和标准,是整个职业教育目标和标准体系的一部分,并能够在证书、资格的获取或学习成果积累上予以认可。
至于职业教育实施主体则呈现多样化特征。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劳动力资源总量为92148万人。如果他们或多或少地接受职业教育,我国职业教育的总体需求就不难估计。显然,仅靠一万余所职业院校难以满足以亿为数量级的全社会职业教育需求,必须立足于统筹和扩大职业教育资源,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新的实施体制。实施职业教育有“三大支柱”,即基于学校的职业教育、基于工作场所的职业教育和基于社会的职业教育。判断是不是职业教育不是外在名义、形式而是教育的内涵特征。除职业学校之外,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及社区学院、成人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机构、网络大学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成为职业教育承担者。三大支柱必须形成合力方能体现职业教育体系的社会效率。应当看到,每一个社会组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职业教育的参与者、受益者,要把这种广泛基础凝结成事业发展的力量,需要依靠科学完善的职业教育制度。为此,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制度设计要能够涵盖三大支柱及其相关实施主体,要有利于统筹利用各种职业教育资源,使职业教育资源最大化、效益最优化。
职业教育体系层级结构及层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采用什么样的职业教育层级结构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问题。职业学校教育系统采用学历教育层级结构,不满足于中职、高职两个层次的人们热烈讨论着什么时候办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基于工作场所的职业教育采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层级结构与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基于社会的职业教育则采用更为多样、灵活、开放的水平评价和证书体系。这些层级形态、标准和证书都有合法的存在依据和应用领域,但由于受不同部门管理,难以相互对照和融通,没有形成支撑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集成优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层级结构,既不是学历教育层次,也不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级,而是能够涵盖“三大支柱”、便于人们选择学习的新的职业教育层级和标准体系。
与上述设想相似,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不少国家尝试建立“国家资格框架”。这一框架具有鲜明的能力评价倾向,试图使职业教育的层级如何划分、同其他类型教育如何比照、与职业资格如何对应等多重关系得以明确,为人们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例如,2000年以来欧盟倡导在各成员国统一建立8级结构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框架。类似做法的还有澳大利亚、日本、印度等国。2010年,笔者提出建立我国职业教育分级制度,建议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初中后教育分流之上建立5级结构为基础,纵向上可以发展的职业教育5+X层级划分方案。建议的出发点也是为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奠定基础。
这种职业教育体系看起来纵向层级结构很完整,但它并不是一个像普通学历教育一样供学习者自下而上逐级升学的通道。恰恰相反,很可能彼此相邻的职业教育层级不能相通。假设学习职业教育6级必须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那么完成5级学习之后就不能直升到6级。这是因为划分层级的依据是对应的职业体系的层次形态和不同层次职业能力要求。每个层级的教育目标不是为了接续前一层级的学习者继续学习,也不是为了学习者进入更高层级继续学习,而是使学习者契合实际职业要求。职业教育体系内层级要素构成及其运行机制必须符合职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引导和保障人们选择“学习—工作—学习”或“工作—学习—工作”的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警惕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变成另一条升学之道。
上述关于职业教育逻辑起点、社会功能、服务对象、实施体制、层级结构的探讨基于对“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人人的教育”、“面向全社会的教育”的深入理解、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实践的总结以及国际比较借鉴。希望能对建立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