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很多纳税人还不是很清楚:究竟什么是网络发票?它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未来将会如何发展?
从4月1日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对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规范网络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将产生重要作用。对于习惯了用纸质发票的纳税人来说,网络发票的确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鲜事儿。
网络发票并非针对电商征税
在今年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关于“对网店征税”的建议,曾被媒体热炒了一轮。据统计,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8.1万亿元,网络购物占到1.3万亿元。4月1日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再次引发“电商征税”议论潮。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购消费者。这是一种误解。”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发票是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以及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税务部门解释称:网络发票是相对于传统的手工发票、定额发票和税控装置开具发票等纸质发票而言的,通俗地讲,就是电子化的纸质发票。该《办法》是用来规范基于税务机关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和电商交易开发票并不是一回事。
专家表示,至于网店开具发票的问题,发票管理办法早有规定。只要销售商品收取款项,收款方就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并不会因为实体店还是网店而有所区分。目前,大多数以公司名义注册的网商(B2C网商),都可以,也应该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只有那些以个人名义存在的网商(C2C网商),因为大多没有进行工商注册且缺乏具体地址,在税收监管上存在难度。
目前,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面对其进行完善,使其健康发展。
推广网络发票,打击假发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骗取退税,不仅严重侵蚀国家税基,干扰国家经济秩序,而且给滋生腐败和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成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顽疾。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称,近几年,我国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效果显著,制售、使用假发票违法活动受到一定遏制;但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高额利润等因素的影响,发票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制定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背景主要是为了打击假发票。
据悉,目前有47个省级国、地税局进行了网络发票试点,有283.7万户纳税人使用,开具网络发票15.82亿份,占机打发票约10%,涵盖工业、商业、建筑安装、房地产、服务业等。
有关专家介绍,开具网络发票仅需要一台普通配置的办公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用户通过互联网登录收税门户网站,点击“发票预约系统”,进入系统后在显示出的电子发票界面填入相关发票信息,点击打印提示,一张网络发票诞生。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说,网络发票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利用省以上税务机关公布的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因此,网络发票开不了假发票,只能开具真发票。”
电子发票开始试点
如果把网络发票比作“人民币”,电子发票就相当于“存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对这个“存折”充满期待。因为和纸质发票相比,虽然网络发票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优越性,但是受票方查阅发票真假不方便的问题仍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正因为如此,办法规定,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满足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和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据悉,目前围绕电子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组织实施电子发票试点工程,并已经在深圳、青岛、南京等地开始进行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网络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发票真伪查询、有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发达国家也有成功经验,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仅2009年约22%的公司在欧洲发送或接收电子发票,以前欧洲国家处理发票的成本每张约30欧元,实行电子发票后,每张最多可节省80%成本。
“从长远看,电子发票将是发票管理的发展方向,希望国家能加大研究和推广力度。”有关专家指出。
(本报记者 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