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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03日 星期三

    文化评析

    清明节可以成为“我们的节日”

    作者:周 龙 《光明日报》( 2013年04月03日 02版)

        清明节实现了哀与乐并存,敬与畏同在:享受美好生活时想到逝者,不至于轻浮放浪;追思故人时看到生活之清丽美好,不至于过度沉重。

     

        清明临近,合肥市文明办提出将在全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此消息一出,有市民认为,不该把本属于逝者的清明节称作“我们的节日”,有网友则调侃该标语“穿越阴阳两界”,确实有些雷人。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避谈生死,连孔圣人在被问及生死问题时,都以“未知生,焉知死”给搪塞了过去。在很多普通百姓心目中,清明节就是扫墓、上坟,文雅一点顶多也是祭祀先祖、缅怀先烈。有公众质疑“我们的节日”,似乎在情理之中。

     

        但从清明节的起源来看,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首先是农耕的一个时间节点,“清明前后,点瓜种豆”与“植树造林,莫过清明”这样的农谚都反映了清明节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系。只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寒食、祭祖、踏青等文化元素不断融入,清明节也由起初单纯的农业节气,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节日。可以说,清明节并非天然就是祭祀,只不过人们后来约定俗成地选择了在清明节祭祀。

     

        清明节本来是轻松的,南宋诗人吴惟信曾在《苏堤清明即事》一诗中写到:“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清明前后,我国大部分地区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经过了漫长的严寒之后,人们终于可以在春光之中外出踏青,感受生命的美好。因此,我国自古便有清明节踏青和开展多种体育活动的习俗,登山、拔河、荡秋千、放风筝等活动成为清明节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通过种种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人们也表达出对现实生活的热爱。

     

        或许是因为享受了明媚春光的美好之后,人们觉得有必要与逝者“分享”,奉行“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人选择在这天祭祖,赋予了清明节一些怀念的内涵。既赞颂生命、追求生活,又追寻先人、寄托哀思;既有欢乐赏春的气氛,又传达慎终追远的感伤;既是一派清新明丽的生活景象,又处处体现着生离死别的悲痛……清明节成了这样一个百感交集的日子。

     

        其实,作为华夏文明特有的文化符号,清明节实现了哀与乐并存、敬与畏同在,这些看似难以融合的矛盾体,恰恰是我们民族的性格和特点所在:在享受美好生活之时,因想到逝者,而不至于轻浮放浪;在追思故人的时候,因看到生活之清丽美好,又不至于过度沉重。

     

        因此,对于清明节这样有着深厚传统文化积淀的节日,不用再赋予它更多新的文化内涵,我们需要做的是打破传统文化中杂糅交融的旧习惯,剥离和分清清明节的各个内涵。如果“梨花风起”吸引人们热爱生命的行动,就会打消很多人对“我们的节日”的质疑,也能让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并在更广的范围内发扬光大。(参见4版、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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