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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31日 星期日

    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方式和涨幅等事项

    沈阳首签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

    《 光明日报 》( 2013年03月31日   03 版)

        本报讯(记者毕玉才 特约记者刘勇)日前,沈阳市建筑行业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会上152名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签订了首份集体工资合同。这是我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首份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对保护农民工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

        这次签订的集体合同通过3次正式协商,4次非正式协商,共签订19条条款。合同根据不同地区情况,确立了11个工种岗位工时工价标准,分别比目前区、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7.3%和33.3%,且约定了年度工资增幅不低于10%,明确了工资支付办法,条款明晰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合同还规定职工与企业发生有关工资支付纠纷时,企业承担举证责任。

        据调查,沈阳有建筑施工企业359家,建筑行业农民工占全市农民工总数的26.1%,是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说:我市建筑行业有农民工36.2万人,占该行业职工总数的93.3%。多年来,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开展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了工时工价标准和分配秩序,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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