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新华社西宁3月28日电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月28日决定,接受骆惠宁辞去青海省省长职务请求,任命郝鹏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