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24日电(记者曹继军、颜维琦 通讯员施旼)记者日前从上海海关获悉:今年1月,上海海关旅检关员在对来自法国的航班进行监管中,从2名同行的中国籍旅客携带的行李箱中查获犀牛角及其制品11件以及象牙制品36件。经上海市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物品案值500余万元。日前,2名旅客已被检察院正式批捕。今年以来,上海海关已连续查获多起非法携带濒危动物及其制品入境案件。
近年来,濒危动植物制品走私案件呈增多之势,并且逐渐呈现出新特点。据上海海关统计,2012年全年上海海关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同比增长1倍。今年前两个月,上海海关在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渠道共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839件,同比增加3倍。
记者了解到,中国早在1981年就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作为CITES成员国,同时也将CITES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于我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斑马等,分别依据该公约确认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对这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任何可辨认部分或其衍生物)的管理,同原产于我国的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样,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近年来,游客“不知是犯罪”而成被告的案件屡有发生。上海海关特别提醒旅客,在海外度假放松心情的同时,应注意学习了解国家相关法规,以免在进出境时不小心触犯国家规定,踩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