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农民工带薪休假权利的落实。
城市的建设离不了农民工,但一直以来他们的待遇却没有被重视。农民工与公务员一样,休息权是他们的权利。但经过长期调研,我发现,农民工每次回家都要请假,请假就扣工资或者没工资,大部分农民工轻易不舍得回去看看。其实早在2008年,国务院通过的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就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剥夺”职工带薪假期,须付双倍“罚金”。由于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原因,带薪休假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还只能停留在“梦里”。
我认为,落实带薪休假,等于创造让农民工常回家看看的机会,从而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情感缺失问题,对促进城乡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建议,制定城市农民工带薪休假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具体落实的监督检查,并给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对拒不执行的企业法人依法追究责任。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可选择部分沿海发达城市先进行试点,有步骤地推进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本报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 通讯员张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