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买到的药太贵,物美价廉的药买不到——在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代表看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现有基本药物政策、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药品招标采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脱离实际的现象”,“其原因在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医药行业无法实现优胜劣汰,具有质量优势的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做大做强”。
他认为,目前我国医药行业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仍处于过渡期,新旧标准并存,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忧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各省药品招标采购政策不一,优质药品‘中标难’的现象屡见不鲜。”
为此,他建议把药品的质量差异作为定价政策和制定招标采购规则的重要考量因素,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取代“最低价中标”,有序淘汰药品质量偏低的企业。“还有,能不能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区分质量层次,比如已通过发达国家质量认证或达到国外药典质量标准的药品,能否与进口药享受同等待遇?”(本报记者 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