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曾经是保障住房的代名词。虽然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已经尽量缩小,但城市迅速走高的房价地价,让经济适用房很难名副其实。相比总房价越来越接近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的优势就越发明显。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宣布正式实施“三房合一”,即全面停止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新建保障房统称为公租房;河南全省将在明年年底全部取消经适房。而此前,已有江西等多个省市决定或酝酿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这是否意味着公租房将会逐渐取代其他种类的保障房?
主打公租房好在哪儿
对于停建经适房的原因,河南省建设厅厅长刘洪涛直言不讳:就市场上的需求来看,虽然经适房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那些真正需要住房的人仍然买不起。
此外,由于经适房比商品房差价甚大,存在很大的牟利空间,“滋生了腐败,不少人违规操作。而资质审查也很难,操作起来有难度。”刘洪涛说。仅2011年郑州市就因“经适房腐败”立案1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5200多万元。同时为了避免有些人通过经适房非法牟利,资质审查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尽管如此,“房多多”和开宝马住经适房等事件依然屡禁不止。
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经适房、两限房的出现和存在都有其历史原因。在长期探索中,政府认为租赁式住房是更合适的住房保障供给方式,其中廉租房主要用于城市中比较困难的家庭,过渡期限会比较长;公租房面向的大部分对象为创业初期的年轻人,他们具备改善条件和资金积累能力,这部分需求比较大。
对于将来不同类型的保障房比例,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越往后可能公租房、廉租房的比例规模越会提升,像经适房、两限房,特别是这种销售型的保障性住房比重会降低,以至于在有的城市退出。
“合并和取消保障房的品种,仍然需要时间和过程。”王珏林说,但公租房是发展的主要趋势,这对管理和市场发展都有利。
公租房包治“百病”吗
2012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财政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公租房的发展,而就目前的趋势来看,2013年全国范围的公租房建设比例将会继续扩大。
但是,有业内专家认为公租房建设规划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城市过量配置,存在大量的闲置。与此同时,包括北京等一线城市却房源不足。专家认为,保障性安居建设任务由国家统一规定,要充分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需求差异以及不同地区人们的居住习惯和居住要求。
就目前来看,北京市的规划中已经考虑到以上因素,拟在整个“十二五”期间筹集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业内人士称,地域间结构性矛盾的问题已经获得重视,在未来的规划任务中将会充分考量以上因素。
公租房迎来大发展是好事,但很多网友担心是不是会出现性价比不高的情况——毕竟多地出现了公租房空置现象,是因为这些房源所在的地段过于偏远,居民的交通和生活非常不便。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陈国强认为,政府在规划公租房项目尤其是一些独立的公租房项目时,需要选择一些出行比较方便,有较好配套基础的地段,不能为了赶进度或完成指标,匆匆忙忙地把项目上了。
能顶得住资金压力吗
我国现阶段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除中央及地方财政外,大头要靠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与出售型的经适房、限价房不同,公租房只能逐年收取租金。前者一次性就可以收回建设成本,后者要经过十多年才能收回建设成本。大量垫付资金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畏难情绪。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姜雪梅表示,目前公租房建设或将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建设公租房需要大量资金,不承诺一定的资金回报率就很难吸引社会资金的加入;而资金回报率高了,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就不能低,就会导致公租房空置率偏高。
陈国强认为,要出台支持引导企业更多投入公租房建设的政策,运用税收优惠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公租房供应,有助于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多元化进程。也有专家指出,可以运用法律规定,市场化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承担一定的公租房建设的责任。
公租房要想一统保障房,这个问题必须想办法破解。(本报记者 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