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开罗3月7日电(记者于毅)埃及行政法院6日作出判决,由于修订后的议会选举法的通过程序不合法,决定停止执行关于埃及人民议会(议会下院)选举日期的总统令。
埃及行政法院当天表示,目前已收到14项针对新修订的议会选举法涉嫌违反宪法的申诉。法院认为,埃及协商会议(议会上院)未将修改后的议会选举法提交最高宪法法院审核就通过了这一法案,这不符合有关程序。法院要求协商会议将修改后的议会选举法提交最高宪法法院审核。埃及总统府当天发表声明称,总统完全尊重行政法院的判决。埃及协商会议主席法赫米当天也表示尊重并立即执行法院判决。
埃及最高宪法法院2月18日裁决,埃及协商会议提交的议会选举法草案里有关议会席位分配、候选人身份限制等内容违宪,将草案退回协商会议修改。2月21日,协商会议按照最高宪法法院提出的建议修改并通过草案。之后穆尔西发布总统令,从4月22日开始,分4个阶段进行人民议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