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张景华)从2013年起,北京市属博士后子女可在京上学和上幼儿园,也可在京参加中高考。
北京市人保局和北京市教委3月4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开展博士后分级管理工作:北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准予属地博士后人员子女就近上学和入园,不应以暂(居)住户口为由收取额外费用;博士后人员子女可在北京市暂(居)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等院校或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北京市属设站单位博士后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中招、高考高招,凭相关材料到当地中招办、高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据了解,北京市属博士后人员在办理子女入园、上学、考学等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适用此政策的范围包括北京市所属各单位及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园区分站等。
目前,北京共有611个博士后流动站、252个工作站,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3.5万余人,在站1万余人。据悉,此前中央在京单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科研人员子女就学升学已享受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