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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设惠民医院 实行费用减免

    南京: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05日 16版)

        本报南京3月4日电 记者郑晋鸣、通讯员许琳从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南京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南京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医疗救助力度:一是提高低保人员、农村五保和边缘困难人员等的医疗救助金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个人医疗自付费用的救助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最高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2.5万元。二是扩大救助病种范围,由原来的19种病种扩大到医保范围内所有病种。三是简化救助程序,南京对低保、农村五保和边缘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分病种救助改为直接通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结算,患者看完病后,医保和救助金将在系统内自动扣除,免去了先垫付费用再去报销的麻烦。

        南京市卫生局岳超告诉记者,卫生局与红十字会共同建立了“红十字金陵医疗救助博爱资金”,并规定扣除已享受的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及其他惠民等优惠减免之后,困难大病患者个人医药费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可按自付费用的1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5000元。这意味着,困难大病患者在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受到65%的救助。此外,南京还将多所综合性公立医院设为惠民医院,对贫困群体实行免门诊费、减手术费的“五免五减半三优惠”政策,受惠群众达20万余人次。

        采访中,记者在红十字惠民医院遇到了54岁的低保人员陈强。由于胃部疾病,他几乎每两个月都要住一次医院。陈强由衷地说:“提高了医疗救助之后,现在我每次住院,只出几百块钱了,真正看得起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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