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3月3日电(记者夏静 通讯员李姣宇)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众多高校所不断探索的目标之一。日前,武汉部分高校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在武汉市“黄金十条”政策的推动下,以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012年9月,武汉市为进一步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若干意见,被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形象地称为“黄金十条”。
作为全国第二个获批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市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保持着每年30%的总收入增速,2012年收入突破5000亿元。示范区中的众多高校成为该园区重要的创新源泉。
“黄金十条”出台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院校结合自身特色,先后提出了具体措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包括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满足学校条件的基础上兼职或离岗创业,大力帮扶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作为教师评聘及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调整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收益等。部分高校对科技成果发明人的奖励和技术股份收益权达到70%以上。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认为,学校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学校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出“依托行业背景和学科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的武汉理工大学,以武汉交通研究院和材料研究院等机构为平台,积极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黄金十条’政策在高校中具体落实的目的在于解决科研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解决创新创业动力问题,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在谈到“黄金十条”的政策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亚民介绍说,根据以往园区企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科技型企业创业的风险很大,需要更多的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