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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04日 星期一

    我的履职心愿

    别让滞后的标准拖科技创新后腿

    钟春燕代表(海南椰国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光明日报 》( 2013年03月04日   05 版)

        海南椰国食品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短短十几年时间,从一家最初只有10万元固定资产的小公司,迅速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这与我们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分不开,更得益于国家对企业搞科技创新的支持。

        当时企业创办来源于我的一项创新,这项创新结束了海南两千多年来椰子水在加工过程中被废弃而污染环境的历史,并由此催生了一个全新的椰果行业。迄今为止,我们共申请发明专利80项,其中22项获得授权,有的分别获得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国专利优秀奖,2012年中国专利金奖。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和加大投入,企业搞科技创新有了很好的氛围。海南省从2010年起设立了每年500万元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鼓励公民开展发明创造,省财政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产业化。

        但许多新产品在产业化的推动过程中,由于法规和标准的滞后,遇到不少阻力。如果国家和相关部门能关注到这一点,我们企业在搞科技创新时就能够放开手脚。比如通过我们的专利技术,可以利用热带水果果汁,甚至是果汁加工下脚料的皮渣汁作原料,通过菌种发酵来生产细菌纤维素,产品质量与用椰子水发酵生产差别不大,成本却有所降低,其技术已经成熟,但相关新标准的缺乏,使得这一技术未能推广应用。

        本报记者 王晓樱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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