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开禁,限放、不限放,经历了若干年的反复尝试,2013年春节期间全国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经趋于理性和节制。好势头刚刚开始,元宵节的放纵燃放再度给北京雾霾天添了一把火。亲历元宵节后北京的几个不阴不晴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廖奔在两会期间拿出了一份分量十足的提案,呼吁细化都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则,并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
廖奔委员提出,应逐年增加和扩大烟花爆竹限放范围和时间,或规定专门的燃放点,逐渐禁止和杜绝在居民聚集区、不适合的公共场所燃放。他还建议在法律上给燃放者附加责任和义务,例如要求燃放者必须自行清理废弃垃圾,有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对于目前烟花爆竹体积大、爆炸威力强等特点,廖奔委员建议要明确烟花爆竹生产标准,限定个体体积、鞭挂长度、爆破力、炸药填充量等细节,以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厂日益增大体积、增加效能以提高价格的趋势。
在提案中,廖奔委员还倡议用正确的舆论和情感导向,引导百姓自律,打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要公布几个数字:每天的PM2.5指数、清理烟花垃圾所需要的成本、燃放不当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往广播电视报纸相关方面的报道中公布的数字令人震撼,今后还希望媒体不失时机地进一步引导群众认清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本报记者 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