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日电(记者张景华)日前,北京市东城区的张茂有和王志军,从北京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的手里各接过5万元的医疗救助款。今年49岁的张茂有,2012年8月查出患有肺非霍奇金淋巴瘤,38岁的王志军,2012年9月查出患有直肠癌,高额的治疗费用令两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北京市慈善协会经调查核实,决定给予二人一次性医疗救助款共计10万元。
为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2012年,北京市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募集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了“慈善医疗救助基金”,帮助贫困家庭减轻重大疾病医疗负担,政府一次性投入3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北京市慈善协会2012至2014年每年向社会公开募集2000万元,3年共600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共计9000万元作为基金来源。
据悉,北京“慈善医疗救助基金”的最大创新在于,救助对象突破了一般医疗救助的城乡低保家庭,还包括其他城乡困难人员以及在北京工作、生活,且连续5年纳税和参保的非京籍人员。救助基金对患9类重大疾病住院后需要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封顶5万元;对患9类重大疾病、3种罕见病以及6种特殊病,治疗后需要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40%的比例进行救助,年度封顶2万元;对60岁以上低保老人患慢性病、常见病门诊治疗后医疗费用,视情况给予年度最高500元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