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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8日 星期四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财政收入应更多转为居民收入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8日 02版)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华挺、马跃华)厦门大学与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日前联合在京举行“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高层研讨会暨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CQMM)春季预测发布会”。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提出,应适当减缓目前过快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并将因此减收的财政收入用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课题组认为,财政收入增速与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过大至少不低于正常水平的情况下,适当控制财政收入的实际增速才是必要的。自2000年以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持续高于经济增长,预算内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1.72万亿元,年均名义增速高达19.8%,高出同期GDP增速约9.8个百分点。剔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后,仍平均高出同期GDP增速约5.0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从2000年的13.5%上升到2012年的22.6%。而且需要指出的是,预算内财政收入目前仅仅是中国政府实际支配的财力资源的一部分。

        课题组应用CQMM模拟分析减缓财政收入过快的增长速度,设计了两种情形:一是将因此减收的财政收入平均地提高全体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二是将因此减收的财政收入转移给占城镇人口20%的低收入者以及占农村人口40%的低收入者。结果显示,无论哪种情形,适度控制从而减缓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并将减收的财政收入通过一定方式(减税或转移支付)转移给城乡居民尤其是城乡中低收入居民,都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缩小收入差距,增加内需,也有利于降低投资比重,扩大进口,降低出口,缩小贸易顺差。尤其是第二种情形下,能使城乡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得到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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