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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8日 星期四

    东港群体感染丙肝事件被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作者: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8日 09版)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金振娅)针对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发生的群体性丙肝感染事件,卫生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经卫生部专家组判定,该事件是一起因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的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东港医保门诊部主任免职接受调查,东港市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停职接受调查。通报要求各地在4月30日前开展一次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

        案情回眸: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卫生局2013年1月28日接到患者家属举报,部分在东港医保门诊部接受治疗的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经查,东港医保门诊部违法将外科承包给薛峰、范鹏夫妇经营。2012年10月22日,薛峰、范鹏开始在东港医保门诊部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疗法”治疗静脉曲张,因违反医疗常规,造成接受治疗的120名患者中的99人感染丙肝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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