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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7日 星期三

    “打井灌污”等于自断生路

    《 光明日报 》( 2013年02月27日   02 版)

        水是生命之源。水质遭受污染,轻则生活质量下降,重则危及生命安全。这些道理说起来浅显易懂,到了保护水生态时,却往往有人弃之不顾。近来受到广泛关注的“打井灌污”事件,让人对我们面临的水生态多了一重忧虑。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企业雇人打井,把工业废水灌进去,“一口50米深井每天可灌入20吨至30吨污水”“打井供企业灌污已形成地下产业链”。对此,地方有关部门称,排查后未发现“将污水排到1000多米的水层”,却也未否认“打井灌污”现象存在。

        以往,有人直接把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进河流湖泊,污染的是地表水,容易看见。现在的“打井灌污”行为,污染的是地下水,危害一时不易被察觉,但时间久了,危害自然爆发。这种追逐眼前利益、不顾未来长远的短视行为,无异于自断生路。

        当前,地下水污染已经成为威胁群众健康的一大“恶性杀手”。一些地方人畜饮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后,出现了癌症高发、牛羊绝育现象,也有的地方大型水源地因受到严重污染面临报废。这些触目惊心的现象,无疑给“打井灌污”之类的发展思路敲响了警钟。

        面对群众担忧和质疑,相关地方应当及时警醒,彻查“打井灌污”问题,并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排查和治理水污染,严防企业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发展的短视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李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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