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大力推进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近年来,我国涌现出一批经济实力强、设施功能全、具有小城市形态的特大型中心镇。当前,应通过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把这些中心镇进一步培育成功能定位清晰、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市。
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的重要意义
把中心镇培育成为现代小城市是新型城市化战略的重大创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是人口众多的大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抉择。当前的“城镇化”应更注重发展中小城市(镇)群,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现代小城市,是推进以城带乡的新型城市化的必然要求。
把中心镇培育成为现代小城市是中心镇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遵循现代城市发展的规律性和小城镇差异化发展的现实性,把一批特色产业支撑作用强、人口承载潜力大的中心镇培育成为现代小城市,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城市数量太少和城少镇多的状况,这既是小城镇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客观要求。
把中心镇培育成为现代小城市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根据农村劳动力向小城市、大中城市梯度转移和小城镇向现代城市梯度演变的规律,适时推动中心镇向现代小城市率先转型,可为城乡融合发展和扩大内需提供广泛而持久的动力,为实现从工业化主导的外向型经济向城镇化主导的内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提供重大的战略支撑。
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尚未从根本上突破,户籍、土地、住房、社保、公共服务等一系列制度障碍依旧存在,这些问题已成为中心镇向小城市转型的重要制约因素。
强镇扩权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中心镇的发展,虽然中心镇的规模和功能具备了小城市的性质,但镇政府缺乏应有的城镇管理、协调和执法权限,大量的职能集中在县级部门,普遍存在“乡镇看得见却管不着,主管部门管得着却看不见”的管理脱节问题。另外,行政机构设置不完善,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出现“小马拉大车”现象,严重削弱了乡、镇一级政府的管理能力。
要素瓶颈制约进一步显现。各中心镇在转型成现代化小城市的过程中,普遍的问题仍是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制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中心镇没有独立完整的一级财政体制和镇级金库,中心镇能支配的财政资金非常有限,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基本靠土地出让金返回和银行贷款解决,远远满足不了需求。随着中心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各中心镇日益显现出可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与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加的矛盾,发展空间不足。同时,城市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
小城市文化内涵建设滞后于硬件建设。城市建设存在“重硬件、轻软件”现象,贪大求快,千城一面、没有文化创意,城市缺乏个性和特色;有的过分重视城市规模扩展和人口集聚,城市房子漂亮了、设施齐全了,但城市文明、市民素质没有得到同步提升,只看到一个漂亮的外表,城市缺乏美的内涵;有的一味追求所谓的现代化,忽视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城市缺乏文化内涵,整体品位不高。
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的实现路径
建立小城市培育的组织领导机构。小城市培育试点县(市)及相关中心镇应建立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负责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小城市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培育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和扎实推进。
明确小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科学规划编制小城市培育行动计划,内容主要分为功能定位、行动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发展指标和建设项目。可按照“两步走”思路,第一步是以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为抓手,将中心镇打造成为区域新市镇。第二步是以小城市培育改革为抓手,将新市镇发展成为区域小城市。
出台小城市培育的重点扶持政策。县级层面根据中心镇布局情况,按照“一镇一策”原则,按照小城市培育要求出台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主要涉及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和加大税费扶持、强化土地保障等。坚持“依法放权、高效便民、分类指导、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省、市两级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延伸下放,通过授权、委托和交办等方式,赋予试点镇更大范围的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和市政设施、市容交通、社会治安、就业社保、户籍管理等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建立小城市培育专项资金,并就人才引进和一般用地指标优先予以支持。
积极推进产业转型提升。坚持以大投入促大发展,做大经济总量,做强实体经济;坚持“三二一”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第三产业比重达50%以上。加快工业功能区、专业市场的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强、梯次结构合理的规模企业群和成长型企业群。支持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鼓励发展商贸、物流和特色旅游等第三产业,把中心镇培育成为产业发展的新增长极。
注重小城市文化建设。小城市建设必须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大力弘扬城市传统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强民俗文化继承发展,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相辉映,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注重教育提升市民文化素质,积极发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心态、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不断强化城市文化归属感。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文系201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浙江现代新型小城市培育政策跟踪研究——以龙港镇为例”〔编号:12YD04YBM〕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