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2月22日电(记者曾毅 特约记者任爽)“要是没有好政策,我早就看不起病了。”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爱心透析中心,正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王某说,“交400元就能在指定医院做全年的血液透析,这和过去一年三四万的费用相比,个人承担几乎为‘零’”。
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机构从“被动买单”到“主动议价”。通过与医疗机构的“议价谈判”,推出了单病种定额治疗、诊疗项目降价、血液透析患者低付费等三项惠民新政:确定阑尾炎、白内障、甲状腺肿瘤等30个病种,在6家中直、省直医疗机构以及长春市的20家市区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实行单病种定额治疗,医疗费用平均下降53%;与10家医院达成协议,确定了每月每人3500元的血液透析价格,参保患者在市级医院交700元、在区级医院交400元就可享受全年血液透析及合并用药治疗;40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愿下调3200多种常规诊疗项目价格,减轻患者个人负担23%。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医院院长高景凤说,看病花钱少了,患者却增多了,综合来看,医院的效益没有降低反而提升了。
“除了这三条惠民新政,吉林省还构建出一项长效财政补偿机制和激励性分配机制相结合的保障模式。”据吉林省医改办秘书处处长李昕介绍,2011年7月起,吉林省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绩效管理,具体说来,就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其正常支出由财政全额预算保障,同时建立奖优罚劣的分配制度,以技术水平、实际能力和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决定医务人员收益的高低,每年新增工资总额的10%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奖励。李昕说:“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乱收费、乱加价和‘以药补医’的创收行为,保障了运行开支,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吉林省正全面建立完善包括急救、应急、传染病防治、大病救治、信息化管理和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在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六大体系”建设,多举措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