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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徐显明:形成法治体系是未来十年主要任务

    《 光明日报 》( 2013年02月21日   15 版)

        本报讯(记者梁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日前在谈到中国法治发展时说,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潮流。今后10年及30年,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形成法治体系,即在我党依法执政的前提下,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徐显明认为,中国法治发展将有十个趋势:一是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的变化,即科学发展观作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使其有更明确的灵魂。二是法治的价值体系成为全民价值观,公平和正义将成为法治所有环节、所有主体共同的价值。三是法治的基础将越来越定型化、模式化,法治的基础是民主,竞争性民主,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式民主、自治式民主,这三种基本民主模式将会进入逐步扩大、有序的状态。四是法治将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极大加强,即一切政府的权力都要来源于法律,没有法律授权的公共权力不得行使;所有政府公共权力的设立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设立都是非法的;所有公共权力的运行从启动之时就必须对应着责任;所有权力必须接受法律监督。六是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将得到显著提高,即司法进行终局裁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更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七是人权将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八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得到大力弘扬。九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成为主流文化。十是法学教育和理论将形成中国特色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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