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亿元!刚刚过去的2012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接受捐赠额再创新高,增幅接近15%。
这家“中字头”的基金会,早在2000年就主动放弃了事业编制,取消了行政级别,实现了人事权、财务权与政府的脱钩。随着竞争机制、考核机制的引入,近年来中国扶贫基金会运营绩效大幅提高,从过去的官办非营利组织转变成了民间组织。
在经历了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之后,2012年,我国慈善行业依然麻烦不断,从金华市慈善总会分支机构社工募捐可以提成,到成都市红十字会善款未取发霉长毛,再到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账目出错引发质疑……这些事件不仅挫伤了公众的热情,更损害了慈善业的形象和公信力。尤其受到关注的是,这些事件大多与有政府背景的慈善机构有关。
当前,官办慈善机构的改革转型,已经成为共识。那么,官办慈善如何才能实现转身?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不是孤例?
官办慈善非改不可
官办慈善机构的兴起和发展,与我国的国情相关。
在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看来,包括官办慈善机构在内的官办非营利组织有两大来源。
一是改革开放初期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一些非营利组织。由于当时没有法律规范可以遵循,各级政府的表态就成了非营利组织设立的依据。成立于1989年的中国扶贫基金会,就是在改革过程中诞生的。这些非营利组织设立后,往往由政府领导人担任负责人,由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由组织部门任免干部,并设置了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这样一来,官办慈善机构从一开始就处于政社不分的状态。
二是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也催生了官办非营利组织。在多次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有些政府职能部门转化为官办非营利组织,以行业协会的方式出现。但在较长时间内,这些行业协会还是保留了政府部门的特点。
“官办非营利组织最受诟病的就是它的行政化,在决策、财务、人事、职能设定、组织目标等方面,都遵循着行政程序。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去行政化,破除对政府的依附性,使之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体。”金锦萍说。
“我理解现在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其实它还是政府部门的一种延伸,做了一些政府部门想做的但还不太方便做的事情。”基金会中心网总裁程刚也表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官办的非营利组织确实发挥了一些作用,但现在要深化社会建设,这些机构也需要改革了。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秦国英向记者坦言,作为全国妇联管理的非营利组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名副其实的官办基金会。“但这个身份让我们在运作中有不少限制,我觉得改革是大趋势,而且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扶贫基金会样本
中国扶贫基金会较早迈出了去行政化的步伐。
2000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主动向中编办写报告,要求取消行政事业编制,实行全员招聘制和干部竞争上岗制,建立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打破“铁饭碗”。
此前,这个机构仅有事业编制20多个,此外用人只能按非在编人员进入,福利待遇都跟不上。“这就搞成了两拨人,人为制造了不平等。取消事业编制之后,完全按照市场决定,机构能负担多少人就进多少人。”中国扶贫基金会专职副会长王行最说。
没了行政级别还有一大好处。此前,因为基金会的官方背景,许多人将此作为晋升的跳板。改革后这条路被堵死,想谋求政治地位的人自动离去,留下的都是真正有志于慈善事业的人,员工队伍就此稳定下来。
另外,基金会还理清了理事会、会长会议、秘书处的职责分工,三者相互制约,秘书长在会长会议领导下负责具体运营,相当于CEO。经历了体制改革的阵痛之后,中国扶贫基金会驶上了快车道,资金实力、项目数量和社会知名度大幅提升,迅速成长为我国扶贫领域最大的公益组织。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改革之路,无疑具有启示意义。但在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陈友华看来,官办慈善机构、官办非营利组织的改革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现在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往往都安排即将退休或者已经退休的官员进到里面去,变相地成了延续政治生命的场所。所以内部改革的动力是不足的,改革的动力一定来自于外部。外部改革,就跟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相连,乃至跟整个国家和社会关系的重构紧密联系在一起。”陈友华说。
怎样去行政化
金锦萍表示,官办非营利组织面临的核心问题是法律地位和性质不明确。当务之急,是要从法律上分清“私法人”和“公法人”这两大概念,为改革提供依据。
她认为,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做法,就是一个“私法人”的改革路径,通过去掉编制、脱离政府背景而真正成为社会实体,并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从而获得成功。“在改革中,大量的官办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都应该选择私法人路径。”
“同时,极少部分涉及到公共职能的官办非营利组织像红十字会,可以保留下来,变成公法人的非营利组织,但这不是主流。”金锦萍说,国外政府也常常间接或委托设立一些机构承担公共职责,但并不是按照行政化的方式来管理,具有很高的灵活性。
以美国为例,美国有数千家归为“准政府”的实体,分成七个类别。这些机构由政府批准设立,私人公司参与运营或支持,效率非常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赞同金锦萍的设想。他表示,红十字会还承担国际人道职责,具有特殊性,还有其他个别特殊的官办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保留下来。“但大的改革方向是非常明确的,未来都应该走向私法人。”
腾讯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窦瑞刚强调,官办非营利组织要去行政化主要是去掉两个:“一是在资源配置上的行政化,要让官办的非营利组织更多的向市场、民间寻求资源,而不是通过行政权力去获取;二是在管理上去行政化,按照私营部门的模式强调内部管理,提高效率。”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长山则提醒,从日本、俄罗斯的实践来看,非营利组织和政府脱钩之后,可能也会出现问题,甚至滋生腐败。“在改革的同时,也要建章立制,对它们进行制度上的约束,防范风险。”
(本报记者 王逸吟)